中共沈阳药科大学第三次代表大会关于中共沈阳药科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期次:第477期    作者:吕阿丽   查看:109

中共沈阳药科大学第三次代表大会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王秀英同志代表中共沈阳药科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大会所作的《突出主责主业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为建设一流药科大学提供坚强保证》的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大会认为,报告对学校五年来纪检监察工作的回顾总结,实事求是,客观全面;对今后一个时期我校纪检监察工作所面临的形势,认识深刻,方向明确;对今后工作提出的任务和建议,目标清晰,切实可行,今后要着力扎实推进,努力完成。

大会要求,学校新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要在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在广大党员、群众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忠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服务学校改革发展大局,全面加强学校纪检监察工作。

大会号召,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是一项系统而又艰巨的工程,必须长期坚持、不断巩固、持续深化;要始终牢记党的根本宗旨,牢牢把握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培育和强化“四个服务”意识;要始终按照“四个坚持不懈”的要求,以廉洁自律的良好形象取信于师生员工,为完成学校第三次党代会提出的各项任务,为建设“面向大健康领域,特色鲜明、多学科交叉、国际知名、国内一流的药科大学”提供强有力的保障!